“中华老字号”助力药品新包装
文/质量技术部 张雪杰
“老字号”是一座城市的历史传承、文化符号和精神记忆 。我公司曾先后于1994年被国家内贸部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 ,2009年被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授予“津门老字号”称号 ,2011年被国家商务部再次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并于2021年5月21日 ,经企业申请正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同意企业将“中华老字号”称号对应品牌变更为“304am永利集团” 。
《商务部印发<“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第六条“中华老字号”企业可以在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包装、装潢 、说明书、广告宣传及互联网等媒介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华老字号”标识 。第十条“中华老字号”标识只能用于与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相一致的产品或服务上 ,我企业“中华老字号”标识对应的注册商标为“304am永利集团”注册商标 ,具体商标证号及对应的产品类别为人用药;油剂;中药成药;膏剂;药油 ;搽剂;药酒 ;护肤药剂;药物胶囊 ;清凉油等。鉴于此,我公司与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老师对是否可以在药品包装上印刷中华老字号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反复的举证 、论证,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药监局的帮扶,并符合药品法规的前提下 ,“中华老字号”图文标识在药品包装上终得以展现和发扬 !
后期我公司将按照老字号使用要求 ,陆续更新药品的包装,在药品包装上印刷“中华老字号”的图文标识,传承弘扬好老字号 、提升老品牌价值 ,做好天津老字号的“代言人”!